铂力特供应商必须遵守其经营所在国家/地区的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并以此作为与铂力特合作的前提条件。铂力特鼓励供应商采用国际认可的行业标准和行业最佳实践,持续提升csr管理水平。
在合理通知的情况下,铂力特有权对供应商的现场进行审核,以评估供应商对本承诺遵守的情况。为确保供应商采用符合社会责任的方式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促进产业链可持续发展,供应商需遵守下文所述关于供应商社会责任与道德之相关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向铂力特及/或铂力特旗下各分、子公司提供产品及/或服务的供应商。
一、劳动者权益保障要求
1.1人权
供应商应遵守国际公认的人权标准,不得参与或支持任何侵犯人权的行为。供应商并应尊重每一位劳动者的尊严、隐私和合法权利。
1.2禁止使用童工
供应商不得雇用童工,并应采取合法有效的具体措施避免误招童工。
1.3 强迫或强制性劳动
1.3.1 供应商不得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或变相强迫劳动者劳动, 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也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交纳“押金”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以迫使劳动者为其工作。
1.3.2 供应商不得雇用监狱劳动者,也不得将产品外包给监狱劳动者进行生产制造。
1.4 建立保障劳动者权益制度
1.4.1 供应商应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当地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 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1.5 劳动合同
1.5.1 供应商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1.5.2 供应商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1.6 人道待遇与反歧视
1.6.1 供应商应承诺劳动者免受任何形式的性骚扰、性虐待、体罚、精神或肉体上的胁迫和言语侮辱等严苛的非人道待遇。
1.6.2 供应商不得因人种、肤色、年龄、性别、性倾向、性别认同、种族或民族、身体残疾、怀孕、信仰、政治派别、社团身份、婚姻状况等在涉及聘用、发放报酬、培训机会、升迁、解职或退休等事项上或实际工作中歧视劳动者。同时,应向劳动者提供合理的宗教活动安排。
二、健康和安全要求
2.1 职业安全
供应商应通过正确的设计、工程和管理控制、预防性维护和安全工作流程(包括上锁/挂牌)以及持续的安全培训来控制劳动者可能遇到的潜在安全危险(如电器和其他能源、火、车辆及坠落危险)。如果无法通过上述方式有效控制危险,应为劳动者提供适当的、保养良好的个人防护装备和有关上述危险可能导致风险的教育资料。应鼓励劳动者提出安全疑虑。
2.2 应急准备
供应商应识别并评估紧急情形和紧急事件,并通过实施应急方案及应对程序将其影响降到最低,包括:紧急报告、劳动者通知和撤离程序、劳动者训练与演习、适当的火灾侦测及扑灭设备、充足的出口设施和复原计划。此类计划和程序应尽可能减少对人身、环境和财产的危害。
2.3 工伤和疾病
供应商应制定程序和体系以预防、管理、跟踪和报告工伤和疾病,包括以下规定:鼓励劳动者报告;对工伤和疾病案例进行分类和记录;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调查案例并采取纠正措施以消除影响;帮助劳动者重返工作。
2.4 工业卫生
供应商应鉴别、评估并控制由化学、生物及物理试剂给劳动者带来的影响。必须采取工程技术或管理手段来控制危险源过度暴露。无法通过这些方法有效控制危险源时,须通过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方案保护劳动者健康。
2.5 强体力型工作
供应商应鉴别、评估并控制从事强体力型工作给劳动者带来的影响,包括人工搬运材料和重复提举重物、长时间站立、高度重复或强力的装配工作。
2.6 机器防护
供应商须对生产设备和其他机械进行安全危害评估。应为可能导致劳动者受伤的机械提供物理防护装置、连锁装置及屏障,并正确进行维护。
2.7 健康与安全沟通
供应商应向劳动者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健康与安全培训;应在工作场所清晰张贴健康与安全相关信息。
三、环境保护
3.1 环境许可与报告
供应商应获取、维护并更新所有必需的环境许可证(如排放监测)、批准文书及登记证,并遵守其运营和报告要求。
3.2 预防污染和节约资源
供应商应在源头上或通过实践(如改进生产、维护和设施工艺,替换材料、节约资源、材料回收和再利用)减少和消除所有类型的资源耗费和污染(包括水和能源)。
3.3 有害物质
供应商应当识别和控制释放到环境中会造成危险的化学物质及其他材料,确保其得到安全处理、运输、存储、使用、回收或再利用和处置。
3.4 废水与固体废物
供应商应采取系统化的方法来鉴别、管理、减少和负责任地处置或回收固体废物(非有害物质)。作业活动、工业流程和卫生设施产生的废水在排放或处置前,需按要求进行性质识别、监测、控制和处理。此外,还应采取措施减少废水产生。供应商应对其废水处理系统性能进行常规监测。
3.5 废气排放
供应商经营过程中,若有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化学物质、气溶胶、腐蚀物、粉尘、消耗臭氧层的化学品和燃烧副产物等废气排放,需在排放前按要求进行性质识别、常规监测、控制及处理。供应商应对其废气排放控制系统性能进行常规监测。
3.6 材料限制
供应商应遵守所有关于禁止或限制在产品和制造过程中使用特定物质(包括有关回收和处置的标识)的适用法律法规和客户要求。
3.7 暴雨管理
供应商应采取系统化的方法来预防暴雨径流污染。供应商应防止非法的排放和泄漏物质进入排水渠。
3.8 能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
供应商应在工作场所级和/或企业级对能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进行跟踪和记录。供应商应寻求具有成本效益的方式以提高能源效率并尽可能减少能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
四、商业道德要求
4.1 商业诚信
供应商的所有商业活动均应遵循诚信标准,禁止任何形式的贪污、腐败、敲诈勒索和挪用公款、洗钱等行为。所有业务交易均应确保透明并应在供应商业务账目和记录中准确反映。
4.2 无不正当利益
供应商不得主动或被动、直接或间接地向铂力特人员本人或与其本人有联系的第三人,通过给付或接受礼物、金钱(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支票、信用卡等)、宴请或其他利益等手段,不正当地谋求与铂力特有关的交易机会、探知交易价格或取得其他商业利益等不廉洁行为。
4.3 信息披露
依照适用法规和主要的行业惯例公开有关劳动者、健康与安全、环境实践、商业活动、组织结构、财务状况和绩效的信息。不允许伪造记录或虚报供应链中的条件或实践。
4.4 知识产权
供应商应尊重知识产权,遵守国际保护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法规。
4.5 公平交易和竞争
供应商应制定公平交易和公平竞争的制度,并应采取保护客户资讯的保密措施。
4.6 隐私
供应商应保护所有业务相关人员,包括客户、供应商和劳动者的个人信息的合理隐私期望。供应商在收集、存储、处理、传输和共享个人信息时应遵守隐私和信息安全相关法律及法规要求。